查看原文
其他

越城检察出台“十二条”意见服务保障越城区经济稳进提质

越城检察 2023-05-02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以及省、市、区保障经济稳进提质工作会议精神,越城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区域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关于服务保障越城区经济稳进提质的实施意见》,提出12条具体举措,以期为越城区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排头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1

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从严惩治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侵财犯罪,守护群众“钱袋子”。依法惩治利用互联网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以及打着私募基金、区块链等金融创新旗号实施的各类金融领域犯罪,维护金融管理秩序。严厉打击骗取留抵退税等违法行为,为留抵退税政策落快落准落稳保驾护航。

2

促进企业“两个健康”发展

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涉企案件的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关键技术人员等生产经营重要岗位人员依法宽缓化办理。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涉及公共利益、民生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等领域的案件,积极运用听证方式开展审查,综合考量其认罪认罚态度、复工复产情况、稳岗促就业等因素,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及时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3

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

以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为契机,加大企业合规案件办理力度,完善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及相关配套机制。强化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并结合越城经济特点,探索中小微企业简易合规程序,强化精准施策。推进涉企案件“挂案”清理工作,将“挂案”清理与企业合规有机结合,对符合合规考察条件的案件,积极引导涉案企业开展合规整改,最大限度降低“挂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4

助力打造法治营商环境

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惩治严重侵害企业利益的经济犯罪,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督促依法快办快结,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强化涉企案件财产处置监督,全力追赃挽损。注重界限区分,严格区分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企业和分支机构的责任、企业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的界限。打造“企业家法治会客厅”检企沟通平台,通过线上、线下互动交流,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法治护航。

5

强化涉企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跨部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合查办等司法联动机制。结合区域产业特色,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对涉及两个“万亩千亿平台”(集成电路产业平台、高端生物医药产业平台)和绍兴综合保税区的案件,成立工作专班一体化办理;依托本院皋埠检察室设立驻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园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为绍兴集成电路产业打造“自主创新高地”提供有力的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打造涉企知识产权立体化保护的越城样板。

6

完善涉企矫正管理模式

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完善对实行社区矫正的企业人员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审批程序。对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等社区矫正人员,联合司法行政机关完善外出管理模式,因本人、家庭或者企业经营等合法原因,确需短期离开矫正区域的,监督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定程序予以审批。

7

加强涉企民事检察监督

妥善办理因疫情引发的各类民事监督案件,加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度,综合运用提请抗诉、制发检察建议、和解息诉等方式,有效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涉企民事执行监督,加大对损害企业利益的违法拍卖、超标的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错误分配财产、违法处置财产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对影响复工复产、损害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执行活动,及时建议有关部门予以纠正。

8

加强涉企行政检察监督

常态化开展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重点加强劳动纠纷、行政处罚等行政争议的调处化解,以及因疫情影响而引发的税收征管、行政征用等行政争议案件的办理。加大对涉民营企业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防止因不当强制执行使企业陷入生产经营困境。推进规范审慎行政执法,对过度管控、随意管控行政管理措施适时开展行政检察监督,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行政执法环境。

9

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民营企业侵害公益的案件,在依法保护受损公益的同时,依法最大限度通过诉前程序督促纠正,减少办案对企业的“负面产出”。对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且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充分运用诉前程序,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履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10

健全涉企控申工作机制

充分利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控告申诉平台,对涉企案件线索优先受理、“容缺受理”,对反映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控告申诉,落实专人负责、加快办理节奏、及时告知反馈。完善信访回复机制,强化案件后续跟踪,对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做到“七天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

11

以数字化赋能法律监督

锚定以数字化改革全面撬动法律监督的目标,加快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持续推进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打通数据壁垒,为精准法律监督提供数据支撑。深化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广泛运用大数据凝聚“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合力,挖掘类案监督线索,促进社会综合治理。

12

营造企业发展良好氛围

积极开展服务民营经济主题活动日、检察开放日、检企沙龙等活动,发挥检察职能优势,组建专业化宣讲团队,主动深入区工商联各下属商会,了解民营企业司法诉求,开展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活动。充分利用“越城检察”微信公众平台、检察门户网站等宣传载体,加大对企业守法合规经营的宣传引导力度。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